【題目】A~F是初中常見的物質,其中A是液體、B是白色固體、C是黑色粉末、D是氣體,它們的反應關系或轉化關系如下圖所示(反應條件均已略去)。回答下列問題:
(1)D的檢驗方法是 。
(2)物質E的名稱是 。
(3)寫出反應②的文字表達式 。
(4)若G是黑色固體,寫出反應③的文字表達式 ,若H是一種有刺激性氣味的氣體,則物質G在生活中的一種用途是 。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
【題目】某同學用量筒量取一定體積的液體,該同學俯視讀數為36毫升,則量筒內液體的實際體積為( )
A、大于36毫升 B、小于36毫升 C、等于36毫升 D、無法確定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
【題目】如圖所示,將一只小白鼠放在內壁涂有澄清石灰水的集氣瓶中并密封,發(fā)現小白鼠仍可成活一段時間,且瓶壁逐漸出現白色渾濁.回答下列問題:
(1)小白鼠能成活一段時間的原因是______ __ __;
(2)瓶壁逐漸出現白色渾濁的原因是_____ _____;
(3)燒杯中導管內液面高度的變化是_ __ _ _;
(4)最后瓶內剩余氣體的主要成分是___ ____。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
【題目】化學教材 “尋找新的催化劑”研究性實驗,引起了探究小組的興趣。
【提出問題】(1)氧化鐵能否作過氧化氫溶液分解的催化劑?
(2)氧化鐵與二氧化錳催化效果哪個好?
【實驗探究】
實驗步驟 | 實驗現象 |
①分別量取5 mL5%過氧化氫溶液放入A、B 兩支試管中,向A試管中加入a g氧化鐵粉末,并分別在A、B兩支試管中插入帶火星的木條,觀察現象。 | A試管中產生大量氣泡,帶火星木條復燃,B試管中的現象是 |
②待A試管中沒有現象發(fā)生時,重新加入過氧化氫溶液,并把帶火星的木條伸入試管內,如此反復多次實驗,觀察現象。 | 試管中均產生大量氣泡,帶火星木條均復燃 |
③將實驗②中的剩余物小心過濾,并將所得濾渣進行洗滌、干燥、稱量,所得固體質量仍為a g。 | |
④分別量取5 mL5%過氧化氫溶液放入C、D 兩支試管中,向C試管中加入a g氧化鐵粉末,向D試管中加入a g二氧化錳粉末,觀察現象。 |
(1)實驗①中B試管中的現象
(2)實驗②、③證明:氧化鐵的 和 在反應前后均沒有發(fā)生變化,可以作過氧化氫分解的催化劑。
(3)寫出氧化鐵催化過氧化氫的反應文字表達式
(4)實驗設計④的目的是 ,若實驗④觀察到D試管中產生氣泡的速率更快,由此你可以得到的結論是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
【題目】關于硬水和軟水的說法正確的是
A.軟水是一種純凈物 B.硬水中含較多的可溶性鈣和鎂的化合物
C.硬水放一段時間就變成軟水 D.凡是含有雜質的水就是硬水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
【題目】幾位同學對蠟燭燃燒火焰的焰心進行了以下探究,請你完成其中的步驟。查閱資料:一氧化碳能燃燒生成二氧化碳,產生藍色火焰。
(1)點燃一支白色蠟燭,將一根小木條迅速平放入火焰中,約1秒后取出,現象如右圖A,這證明焰心 ;
(2)向焰心斜向插入一支細短玻璃管,發(fā)現玻管中無明顯現象(如上圖B),在玻璃管的上口點燃,上口處產生火焰,這說明焰心物質的化學性質是: ;
(3)猜想和驗證。(提供用品:火柴、澄清的石灰水、小燒杯)
猜想 | 操作 | 現象 | 結論 |
假設①:焰心氣體含CO2 | 在未點燃的短玻璃管上口處 | 假設①不成立 | |
假設②:焰心氣體只含一氧化碳 | 取一較長的細玻璃管,用濕冷毛巾包住中部,將玻璃管下端插入焰心,上端試用火焰點燃 | 玻璃管另一端管口若有藍色火焰,取下長玻璃管,打開濕毛巾觀察玻璃管內壁無白色固體 | 假設② |
假設③:焰心氣體只含石蠟蒸氣 | 取一較長的細玻璃管,用濕冷毛巾包住中部,將玻璃管下端插入焰心,上端試用火焰點燃 | 玻璃管另一端管口 取下長玻璃管,打開濕毛巾觀察 | 假設③成立; |
假設④:焰心氣體有一氧化碳和石蠟蒸氣 | 取一較長的細玻璃管,用濕冷毛巾包住中部,將玻璃管下端插入焰心,上端試用火焰點燃 | 玻璃管另一端管口 取下長玻璃管,打開濕毛巾觀察 | 假設④成立 |
(4)寫出石蠟在空氣中完全燃燒的文字表達式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
【題目】下列現象不能用質量守恒定律解釋的是( )
A.紙燃燒化為灰燼,灰燼的質量比紙的質量小
B.鐵絲在氧氣中燃燒,生成物的質量比鐵絲的質量大
C.濕衣服涼曬后變輕了
D.蠟燭燃燒后質量減小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 網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qū) |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qū) |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qū) | 涉企侵權舉報專區(qū)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7-86699610 舉報郵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