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化學性質與物理性質的差別及應用
專題:物質的變化與性質
分析: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xiàn)出來的性質叫化學性質,物質不需要發(fā)生化學變化就表現(xiàn)出來的性質,叫物理性質;物理性質經常表現(xiàn)為:顏色、狀態(tài)、氣味、密度、硬度、熔點、沸點、導電性、導熱性、溶解性、揮發(fā)性等.用石墨作電極是因為石墨具有導電性,屬于物理性質;用石墨作鉛筆芯是利用石墨的物理性質,在紙上劃過能留下痕跡;用木炭作燃料是利用木炭的可燃性,屬于化學性質;用金剛石作玻璃刀切割玻璃是利用金剛石的硬度大,屬于物理性質.
解答:解:A、用石墨作電極是因為石墨具有導電性,屬于物理性質,故選項錯誤;
B、用石墨作鉛筆芯是利用石墨的物理性質,在紙上劃過能留下痕跡,故選項錯誤;
C、用木炭作燃料是利用木炭的可燃性,屬于化學性質,故選項正確;
D、用金剛石作玻璃刀切割玻璃是利用金剛石的硬度大,屬于物理性質,故選項錯誤;
故選C
點評:本考點考查了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的區(qū)分,要記憶有關的性質,并能夠在比較的基礎上進行應用,本考點的基礎性比較強,主要出現(xiàn)在選擇題和填空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