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際公認的酒后駕車的限定有兩種,一種是“酒后駕車”,一種是“酒醉駕車”.根據我國2003 年的修訂規(guī)定,當駕駛者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2mg 時,就會被交警認定為“酒后駕車”;大于或等于0.8mg 時,則會被認定為“醉酒駕車”.當人飲酒時,酒精被吸收,但并不會被消化,一部分酒精揮發(fā)出去,經過肺泡,重新被人呼出體外.經測定,這種呼出氣體中的酒精濃度和血液中酒精濃度的比例是2100:1,也就是說,每2100ml 呼出氣體中含有的酒精,和1ml 血液中含有的酒精,在量上是相等的.有一種簡易的酒精檢測儀:把呈黃色的酸化的三氧化鉻(CrO
3)載帶在硅膠上,它是一種強氧化劑,而人體呼出的乙醇(酒精C
2H
5OH)具有還原性,兩者發(fā)生反應生成藍綠色的硫酸鉻.酒精和三氧化鉻(CrO
3)的反應方程式如下:
2CrO
3+3C
2H
5OH+3H
2SO
4=Cr(SO
4)
3+3CH
3CHO+6H
2O
(1)當人飲酒時,酒精是由人體消化系統(tǒng)的
(填器官名稱)吸收的.
(2)用此簡易的酒精檢測儀檢測某司機的呼出氣體,測得該司機呼出的1L氣體能使,1.65mg三氧化鉻全部變成藍綠色,通過計算該司機呼出的1L氣體中含有酒精多少毫克?
(3)判斷該司機是屬于
駕車.( 填“酒后駕車”、“酒醉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