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操作 | 實驗現象及結論 |
取少量黃色固體于試管中,加入適量的水,并將濕潤的紅色石蕊試紙放在試管口 | 試管中有氣體產生,濕潤的紅色石蕊試紙變藍.證明猜想正確 |
分析 (1)根據鎂條在空氣中燃燒的化學方程式進行分析.
(2)根據質量守恒定律,在化學反應中,參加反應前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于反應后生成各物質的質量總和.
(4)根據實驗目的可以知道是驗證氮氣可以和鎂反應的,所以要排除氧氣干擾實驗現象,據此可以完成該題的解答并寫出反應的方程式;
廣口瓶中的水位上升,說明瓶內外產生了壓強差,可以據此答題;根據實驗結論可以寫出化學方程式.
(5)根據氮氣的化學性質進行分析.
解答 解:(1)在點燃的條件下,鎂與氧氣反應生成氧化鎂;
(2)所有的化學變化都遵循質量守恒定律;
(3)根據題干信息,將生成的固體物質放入水中,檢驗是否產生氨氣;氧氣具有助燃性,更容易與鎂條發(fā)生化學反應;實驗操作:將鎂條燃燒的產物放在一只試管中,加入少量的蒸餾水,然后將一濕潤的紅色石蕊試紙放在試管口,觀察現象;實驗現象及結論:看到紅色的石蕊試紙變成藍色,說明黃色固體為氮化鎂;
(4)氧氣約占空氣體積的五分之一,所以廣口瓶內水面上升的體積約占瓶內水面原上方空間的$\frac{1}{5}$左右.
氧氣可以和鎂反應,所以要能夠準確的判斷出鎂確實與氮氣發(fā)生了反應,必須先排除氧氣的干擾;磷和氧氣點燃生成五氧化二磷,反應的方程式為:4P+5O2$\frac{\underline{\;點燃\;}}{\;}$2P2O5;
廣口瓶中的水位上升,說明瓶內的壓強小于外界大氣壓,由于氧氣已被消耗掉,所以同時也說明了鎂和氮氣發(fā)生了反應;
鎂在氮氣中燃燒生成氮化鎂的化學方程為:3Mg+N2$\frac{\underline{\;點燃\;}}{\;}$Mg3N2.
故答案為:(1)2Mg+O2 $\frac{\underline{\;點燃\;}}{\;}$2MgO
(2)不同意 因為鎂燃燒是鎂與空氣中氧氣等的反應.
(3)
實驗操作[來源 | 實驗現象及結論 |
取少量黃色固體于試管中,加入適量的水,并將濕潤的紅色石蕊試紙放在試管口 | 試管中有氣體產生,濕潤的紅色石蕊試紙變藍.證明猜想正確. |
點評 在應用質量守恒定律時,一定要分清反應物和生成物,不能忽略氣體物質的質量.驗證質量守恒定律,條件的控制是關鍵,一般用密閉容器進行實驗,稱量前后容器的質量變化.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選擇題
A. | 碳+氧氣$\stackrel{點燃}{→}$二氧化碳 | B. | 乙醇+氧氣$\stackrel{點燃}{→}$二氧化碳+水 | ||
C. | 鈉+氯氣$\stackrel{點燃}{→}$氯化鈉 | D. | 鎂+氧氣$\stackrel{點燃}{→}$氧化鎂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解答題
測量項目 | 實驗前 | 實驗后 | |
燒杯中水的體積 | 燒杯中剩余水的體積 | 集氣瓶(扣除內容物)和導管的容積 | |
體積/mL | 80.0 | 54.5 | 126.0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多選題
A. | 此反應有單質生成 | |
B. | 原子在化學變化中是不可分的 | |
C. | 圖中生成物全部是化合物 | |
D. | 參加反應的兩種分子的個數比為2:3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選擇題
選項 | A | B | C | D |
實 驗 設 計 | 2NaOH+CuSO4=Cu(OH)2↓+Na2SO4 | |||
實驗目的 | 紅磷燃燒測定空氣中氧氣的含量 | 探究蠟燭燃燒后有二氧化碳生成 | 驗證氫氣的密度比空氣小 | 驗證質量守恒定律 |
A. | A | B. | B | C. | C | D. | D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解答題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填空題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選擇題
A. | 降低飽和溶液的溫度,一定有晶體析出 | |
B. | 長期放置后不會分層的液體一定是溶液 | |
C. | KNO3飽和溶液一定比不飽和溶液溶質質量分數大 | |
D. | 配制好6%的NaCl溶液,裝瓶時不小心灑漏一部分,瓶中NaCl溶液濃度仍為6%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學 來源: 題型:選擇題
A. | 加熱高錳酸鉀制氧氣時,試管口要放一團棉花 | |
B. | 向上排空氣法收集氧氣時,將導管伸到集氣瓶口的上方 | |
C. | 用酒精燈的內焰給試管加熱 | |
D. | 排水法收集滿時,從水槽中取出集氣瓶,拿出水面,蓋上玻璃片,正放在桌面上 |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 網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qū) |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qū) |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qū) | 涉企侵權舉報專區(qū)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7-86699610 舉報郵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