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下列材料,分析回答相關問題.
如果以唯物主義的觀點視之,人的死亡首先是一個科學問題,如何對待死者,才是社會倫理問題.而在人們的經驗中,以呼吸、心跳長時間停止為表征的死亡,是一個可以直觀判定而無須爭議的事實.科學問題已經解決,隨之而來的倫理問題可以與科學問題截然分開.
2003年4月10日,武漢同濟醫(yī)院對外公布了我國首例“腦死亡”診斷.
而腦死亡概念的提出,卻顛覆了人們對死亡的經驗判斷.在人們還不能普遍接受以科學的而非經驗的方式對生命進行判定時,科學問題就與倫理問題就發(fā)生了沖突.在過去關于腦死亡的各種爭論中,醫(yī)學家們始終堅持強調腦死亡就是死亡,因此腦死亡標準的實施并不給人們增加額外的倫理難題.而反對實施腦死亡標準的人也往往首先對腦死亡標準的科學依據提出質疑.而如果這一關不過,那么生者面對的倫理問題就不是如何對待死者,而是拯救還是放棄的倫理困局.
關于腦死亡的爭論已經持續(xù)了一段時間,但這次由醫(yī)學專家以國家衛(wèi)生部腦死亡法起草小組的身份,在正式場合公布腦死亡診斷標準,其意義還是不同尋常.爭議聲中,腦死亡立法還是在穩(wěn)步推進,以腦死亡來界定生死,大概已經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國際上普遍公認,腦死亡就是指腦干或腦干以上神經系統(tǒng)出現不可逆轉的損害.在臨床上的診斷標準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項,即深昏迷,腦干反射全部消失,無自主呼吸,腦電圖平直.
(1)完成反射的結構叫做
,興奮在神經元與神經元之間是通過
來傳遞的.
(2)給嚴重缺氧的病人輸氧時,要在純氧中混入5%的CO
2氣體,目的是
(3)有人認為“實施‘腦死亡’是為了減輕患者的痛苦”,你認為這個觀點是否正確?為什么?
(4)你認為我國進行“腦死亡”立法,有什么意義?
(5)我國進行“腦死亡”立法,最大的障礙就是公眾的接受性,即公眾的倫理困惑,向傳統(tǒng)的以心臟停止跳動、長時間無自主呼吸為死亡標準提出了挑戰(zhàn).如果就這一問題展開研究性學習活動,以“公眾對腦死亡立法心態(tài)剖析”為課題展開研究,請簡要列出你的研究計劃和研究方法.